论文教学
2020年下半年MPA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间节点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次数:104

各位 MPA 研究生:

本学期MPA论文答辩安排在 12 月 5日周六(暂定)。

学生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除社会实践的 2 学分以外,至少达到 37 分,方可申请答辩;若因为课程未修满而学分不达标则不能申请答辩;若课程已修完但系统上未能显示成绩的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

  MPA 学生应该在学制有效期内完成所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逾期和经两次答辩不通过者都不再具有答辩机会。

  MPA 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21-65908896 潘老师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 111 号上海财经大学凤凰楼 201 室

  申请参加答辩的同学,须于9月7日前提交一份实践报告,发送邮件至shufempa@163.com(已经提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有第二导师的,则需要第二导师发送实践报告至邮箱。具体要求见http://mpa.shufe.edu.cn//show.aspx?info_lb=21&flag=2&info_id=65

另:根据MPA教指委执行委员会决议,MPA的学生论文中应包含外文文献:

  1、论文参考文献附录中至少有 10 篇外文文献

  2、论文正文中文献综述部分应有对外文研究文献的综述 未满足以上两条者,将直接驳回要求做较大修改,不能参加预答辩。 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一、提交论文:

  1.提交定稿电子版;最晚于 9 月8日(周二)提交经导师确认过的电子版定稿论文至教学管理系统论文查重模块。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 “论文- 研究生论文-论文查重”按要求上传定稿论文 WORD 电子版,论文只保留学号(封面、内页封面和论文中任何地方不要有个人和导师信息,不要有致谢及个人简历),系统内提交的论文用于重复率检测,请务必确认后再上传,上传后及时联系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二、论文重合度检测:

  1、中心在 9 月 10 日 12:00 前把已经收到的论文清单发布在 MPA 网站上,请同学自行上网查询确认,如果论文已在 9 月 8 日前发送而名单中没有,请在 9 月 10日与我们联系,过期不再接受答辩申请。

  2、学院对通过审核的定稿 WORD 版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并在9月11日17:00前

在MPA网站内公布重合度检测结果,论文的重合度必须在论文全文的15%以内、15%以内、15%以内为合格(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若因作者发错版本导致重复率过高的后果由作者本人自负。(1)如果在学院组织的诚信检查、论文评阅、答辩或网上公示阶段,发现论文存在抄袭行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做以下处理:抄袭超过论文全文 15%或存在 5000 字以上大段未加显著标注的引用等,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 3 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抄袭超过论文全文25%或存在 10000 字以上未加显著标注的引用等,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 6 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论文答辩;对于抄袭情形特别严重的,如超过论文全文 40%以上,将直接取消作者获取学位资格,并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2)论文存在抄袭现像,但情节较轻者,要求申请人较大修改论文处理,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由学院组织进行二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答辩)程序。勒令修改后的论文如果被再次发现存在抄袭现像,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延期 6 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3)网上公示的论文,如果被举报有抄袭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学位,并通知所在用人单位,并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具体参照《上 海财经大学公共经 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每位学生只有重合度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论文预答辩流程。

三、论文预答辩

  1、通过重合度检测的同学,9月15日17点前提交四本封面不含个人和导师信息、以及内容不含致谢页和个人简历的纸质论文到中心办公室,用于评阅与预答辩(武川路111号凤凰楼201室,MPA办公室)

  2、预答辩时间暂定: 9月26日

  3、预答辩要求使用PPT进行陈述,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

预答辩重大修改后通过以及不通过的同学,则不能进入最终答辩环节。

  4、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可以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四、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学校将于10月 12日左右对通过预审的论文进行抽盲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抽中的学生请及时与导师联系,并在 10 月 15 日(周四) 前按要求把修改好的论文上传至教学管理系统“论文-研究生论文-论文 评阅”,并及时联系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盲审结果将于送审后一个月左右公布,只有未抽中盲审或抽中并通过了盲审的才能参加答辩。

五、网上申请答辩及答辩材料递交(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1、请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论文】模块中的【研究生论文】在答辩中“申请进入”,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提醒导师在系统里审核通过(如果填写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可以请导师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2、在系统里做答辩申请的页面点击“相关文档下载”,下载:

  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属于哪种类型论文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决定),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xls”,

  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doc”,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doc”;

  在【毕业与学位】模块点击“申请学位”,再点击“查看并下载个人学位数据表”下载

  ⑤“学位基本数据表.xls”;

  注意:由于教学管理系统更新,默认必须先通过开题才能填写答辩情况,如有不能申请答辩的同学把开题内容补充完全并通知中心办公室将开题报告设置完成后再填写答辩内容。

  3、同时请提交四本论文、上述答辩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到MPA中心办公室。要求:论文封面不要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答辩材料需要填写完毕并且经导师和本人签过名。(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以上各项都完成的同学,MPA中心会安排参加答辩。

 

六、申请答辩论文送专家评审

  可以参加答辩的纸质版论文在答辩前会被送交两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1、若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未通过,则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若有一位专家评审意见为通过,一位为未通过,则在导师与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再送一位专家予以评审。如评审意见为通过,则该论文可参加答辩,如依旧为未通过,则该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七、提交论文终稿

  1、答辩通过的同学请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稿PDF发至MPA论文专用邮箱,并向中心递交4本论文,作为论文最终稿,应包含个人及导师完整信息。(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教学管理系统【论文】模块中的【研究生论文】部分,提交论文终稿后,需请导师在系统里审核通过。终稿提交完成后方可领取证书。(如果论文终稿系统暂未开放,请等待中心的通知。)

 

附件一:论文及答辩材料相关工作

  (一)论文排版及打印

  1、请按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793规定格式编排论文,如不符合要求,中心不能接受答辩申请。

  2、在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的同学,请在提交论文与相关表格时把论文复印件一并带来。

  3、论文可以自己打印,注意排版及印刷请严格按照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793的要求,也可以到中心推荐的文印社,委托排版及印刷。

  一、湘安文印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10383

       Email:  zengxlan826@163.com

       QQ:   331876156

  地址:政立路800号

  二、五彩文印社联系方式:

  QQ:84186336

  电话:13482102529

  微信:13482102529

  地址:1、武川路245弄小区门口     2、政恒路150号

  与文印社联系时,请注明是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学生并告知学号,论文制作费由个人直接付给文印社,论文打印完成后可委托文印社统一送到中心。

  注意,请尽量提前于截至日期前将论文发送至文印社,以便有时间印刷和装订。

  (二)答辩材料

  1、相关表格要求:

  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2份:学生本人填写学位论文自评表;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本人填写1、申请书和2、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习情况汇报,贴一寸照片;请导师填写3、导师、院(系所)对申请人申请学位的意见;

  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3份: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1份:学生本人签名,填写基本信息

  ⑤“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学生填好信息,贴好一寸照片

  ⑥“毕业生登记表”1份,预答辩通过时领取,贴一寸照片,需要导师填写评语。

  2、递交方法:

  请务必把相关所有已填写完整并已签名的表格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到MPA中心办公室。如未按期提交,将无法安排答辩

  注意:“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需导师签字。 

附件二:学位证书照片

  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请同学于答辩前尽早拍摄好,以免影响取得学位证书,如果之前在学校集体拍摄时参加过,可以不用再次拍摄。

  如有同学未在学校参加过统一的学位照拍摄,请在答辩前,前往上海各高校指定数码馆拍摄学位证书专用照片,以免耽误学位证书的制作。拍照时务必着正装,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和现金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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