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研究生:
按计划,2014年上半年答辩安排在6月7日。
学生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除社会实践的2学分以外,2012学号以前的学生至少达到40分,2012学号以后的学生至少达到36分,可申请答辩;若因为课程未修满而学分不达标则不能申请答辩;若课程已修完但系统上未能显示的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
申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提交一份实践报告,(已经提交过的可以不用重复提交),具体要求见http://spea.shufe.edu.cn/structure/mpa/news/tzgg_con_147007_1.htm
学位论文应于4月14日前完稿,并发给导师。论文定稿应在5月3日前,由导师将发送到MPA论文专用邮箱shufempa@163.com,表示导师同意该同学申请答辩。
论文的文件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如2007252001卞佳颖学位论文),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此文件名格式命名。
正式论文答辩时间是2014年6月7日下午13:30-17:00,具体分组与地点预计将在6月4日发布在MPA网站上。
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21-65908896 窦祎丽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凤凰楼204室
答辩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论文重合度检测
1、中心会在5月4日晚17:00前把已经收到的论文清单发布在MPA网站上,请同学自行上网查询确认,如果论文已在5月3日前发送而名单中没有,请在5月5日与我们联系,过期不再接受答辩申请。
2、中心在5月5日晚17:00前在MPA网站内公布重合度检测结果。按照学院暂行规定,重合度在20%以内视为合格,重合度在20%—25%之间由导师指导学生做修改后视为合格,不再重新检测,重合度在25%-50%之间的,必须做出重大修改,在5月6日17:00前重新提交检测,重新检测的重合度只有在25%以下,才视为合格;重合度达到50%,视为论文不合格,本次不再接受重合度检测,也不接受答辩申请。
3、每名学生只有两次检测机会。重合度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以下流程。
第二步:论文预审
1、重合度合格的论文,中心会尽快安排进入论文预审;
重合度检测后论文还做过修改的,应于5月7日17:00前把电子稿发送到MPA论文专用信箱。
2、中心在5月20日17:00前通过邮箱(该邮箱是同学提交开题报告时使用的邮箱)告知同学预审结果。
3、预审意见为“较大修改才可答辩”或“不同意答辩”的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导师与作者本人如有异议,可向中心提出,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理由及情况(发邮件后电话告知即可),中心会尽快安排两位专家再行评阅,如两人都评阅通过,即可参加答辩,如有一位专家认为需做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则论文不能参加本轮答辩;
4、预审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同学,可以参加答辩。部分同学可能还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
5、修改过的论文答辩定稿务必在5月23日17:00前发送到MPA论文专用信箱。
第三步:申请答辩论文送专家评审
预审结果为可以参加答辩的论文在答辩前会被送交两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1、若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未通过,则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若有一位专家评审意见为通过,一位为未通过,则在导师与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再送一位专家予以评审。如评审意见为通过,则该论文可参加答辩,如依旧为未通过,则该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第四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二)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为论文抽查不合格,不能申请学位证书。
可以参加答辩的同学,中心会通过邮箱告知盲检号。具体盲检过程请见附件二。
被抽中者请在6月1日前告知MPA中心。
第五步:网上申请答辩及答辩材料递交(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1、可以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在5月20日—28日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或者身份证后六位)
在【论文】模块中的【研究生论文】在答辩中“申请进入”,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随后点击“相关文档下载”,下载: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doc”,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xls”,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doc”,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doc”;
在【毕业与学位】模块点击“查看并下载个人学位数据表”下载⑤“学位基本数据表.xls”;
注意:由于教学管理系统更新,默认必须先通过开题才能填写答辩情况,如有不能申请答辩的同学把开题内容补充完全并通知中心办公室将开题报告设置完成后再填写答辩内容。
2、请于5月28日前提交四本论文和答辩材料到MPA中心。
3、以上各项都完成的同学,MPA中心会安排参加答辩,答辩分组将在6月4 日左右公布于MPA网站。
第六步:网上提交论文
答辩通过的同学须在答辩结束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网址:校图书馆主页右下角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
第七步:提交论文最终稿
答辩通过的同学,请在6月13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稿发至MPA论文专用信箱。并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向中心递交4本论文(抽中盲审的同学需多打印一本,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附件一:论文及答辩材料相关工作
(一)论文排版及打印
1、请按《学位论文指导手册》规定格式编排论文,或至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或教学系统下载论文写作规范文件,也可到MPA网站http://spea.shufe.edu.cn/structure/mpa/xz/xsxz下载论文范本(登录用户名是学号,密码111111),如不符合要求,中心不能接受答辩申请。
2、第一次打印论文请于5月28日前提交四本到中心办公室,用于评阅与答辩,封面不要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
3、第二次打印论文请于6月13日前提交四本到中心办公室,作为论文最终稿,应包含个人及导师完整信息。
4、抽中盲审的同学在第二次打印论文时应多提交一本论文用于盲审,封面不要有个人及指导教师信息,致谢与个人简历都不要有出现个人及导师名字。
5、在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的同学,请在提交论文与相关表格时把论文原件与复印件一并带来。
6、论文可以自己打印,注意排版及印刷请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指导手册》的要求,或者也可以到中心委托的文印社(湘安文印),委托排版及印刷。
湘安文印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10383
Email: zengxlan826@163.com
QQ: 331876156
地址:政立路800号
账号:10011486090248233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川支行
户名:上海市杨浦区湘安文印社
与文印社联系时,请注明是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学生并告知学号,论文制作费由个人直接付给文印社,论文打印完成后由文印社统一送到中心。
注意,请于截至日期前将论文发送至文印社,以便有时间印刷和装订。
(二)答辩材料
1、相关表格要求:
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2份:学生本人填写学位论文自评表;
②“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本人填写1、申请书和2、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习情况汇报,贴一寸照片;请导师填写3、导师、院(系所)对申请人申请学位的意见;
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3份: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
④“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决议书”1份:学生本人签名,填写基本信息
⑤“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学生填好信息,贴好一寸照片。
另外,抽中盲审的同学还需递交“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3份,在抽查盲审的网站里下载),需要本人签名、导师签名。
2、递交方法:
请务必把相关所有已填写完整并已签名的表格于5月28日17:00前提交到MPA中心办公室。如未按期提交,将无法安排答辩。
注意:“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表格及盲审表需导师签字,可快递给指导教师,请指导老师签字后于5月28日17:00前转交给中心,或将导师签好字的材料直接递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附件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注意事项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论文抽查不合格。
1、论文抽检
可以参加2014年6月7日论文答辩的同学,中心将盲检号发至每位同学的邮箱,由本人上网进行抽检。论文双盲抽检登录网站: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 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edu.sh.cn。
盲审被抽中者请于5月28日前电话或email告知MPA教育中心
电话:021-65908896
Email:shufempa@163.com
2、论文送审
被抽中者,须进入“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edu.sh.cn”下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共下载3份,本人和导师都必须签名),表格可以同其他答辩材料一起交到中心,一本盲审论文与另外四本论文最终稿一起,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交到MPA中心,MPA中心代向研究生院递交相关盲审材料。
3、结果查询
论文被送检者可在答辩结束后两个月左右登陆盲审网站,输入盲审编号或者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评审结果。
4、暂缓发放被抽中者的学位证书
由于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本次双盲评审的结果尚未获得,为了保证双盲评审制度的有效性,对于被抽中双盲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其学位证书暂时由研究生院保管,待学位论文通过盲审后发放;否则,须修改完成后再行发放。
附件三:学位证书照片
此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请同学尽早拍摄好。
如有同学未在学校参加过统一的学位照拍摄,请在答辩前,前往上海各高校指定数码馆拍摄学位证书专用照片,以免耽误学位证书的制作。拍照时务必着正装,带好身份证、学生证和现金12元。
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3室 (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将已有的数码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邮箱service@spring-pic.com,照片可能会因为后期处理,效果和原照有所差别。
请及时把照片制作款(12元)汇入:
方法一:银行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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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需在附言中注明学校、学号及姓名)
如您已付款,请把收款收据号告知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请在3-7天内上网站www.spring-pic.com查询及核对信息。
联系电话:021-64682836—803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