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教学
2012年MP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10-26 浏览次数:35

各位MPA研究生:

    按计划,2012年下半年答辩安排在12月8日。

    学生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若已达到42分,可申请答辩;若因为课程未

满而学分不达标则不能申请答辩;若课程已修但系统上未能显示请与中心办公室联系。

    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请准备提交一份实习报告,具体要求稍后发出。论文应于

10月15日前完稿,并发给导师。论文定稿应在11月4日前,由导师将发送到MPA论文专用邮箱

shufempa@yahoo.cn,表示导师同意该同学申请答辩。

    论文的文件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如2007252001卞佳颖学位论文)。(请

同学们按照此文件名格式命名)

    正式论文答辩时间是2012年12月8日下午13:30-17:00,具体分组与地点将在11月28日

发布在MPA网站上。

    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21-65447140  窦祎丽

    目前办公室地址: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203室

 

答辩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论文重合度检测

    1、中心会在11月5日晚17:00前把已经收到的论文清单发布在MPA网站上,请同学自行

上网查询确认,如果论文已在11月4日前发送而名单中没有,请在11月5日与我们联系,过期

不再接受答辩申请。

    2、中心在11月6日晚17:00前在MPA网站内公布重合度检测结果。按照学院暂行规定,重

合度在20%以内视为合格,重合度在20%—25%之间由导师指导学生做修改后视为合格,不再重

新检测,重合度在25%-50%之间的,必须做出重大修改,在11月9日17:00前重新提交检测,重

合度只有在25%以下,才视为合格;重合度达到50%,视为论文不合格,本次不再接受重合度

检测,也不接受答辩申请。

    3、重合度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以下流程。

第二步:论文预审

    1、重合度合格的论文,中心会尽快安排进入论文预审;重合度检测后论文还做过修改的,

应于11月11日17:00前把电子稿发送到MPA论文专用信箱。

    2、中心在11月21日17:00前通过邮箱(该邮箱是同学提交开题报告时使用的邮箱)告知

同学预审结果。

    3、预审意见为“较大修改才可答辩”或“不同意答辩”的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导

师与作者本人如有异议,可向中心提出,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理由及情况(发邮件后电话告

知即可),中心会尽快安排两位专家再行评阅,如两人都评阅通过,即可参加答辩,如有一位

专家认为需做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则论文不能参加本轮答辩;

    4、预审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同学,可以参加答辩。部分同学可能还

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

    5、修改过的论文答辩定稿务必在11月26日17:00前发送到MPA论文专用信箱。

第三步:申请答辩论文送专家评审

    预审结果为可以参加答辩的论文在答辩前会被送交两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1、若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未通过,则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若有一位专家评审意见为通过,一位为未通过,则在导师与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

可再送一位专家予以评审。如评审意见为通过,则该论文可参加答辩,如依旧为未通过,则

该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第四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二)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为论

文抽查不合格。

    可以参加答辩的同学,中心会通过邮箱告知盲检号。具体盲检过程请见附件二。

    被抽中者请在11月26日前告知MPA中心。

第五步:网上申请答辩流程

    可以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在11月21日—26日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从上海财经大学

首页进入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毕业与学位”填写“我的论文”、“论文评阅”、“申请答

辩”、“申请学位”等四项。(教育网与外网链接带宽有限,一般早上链接顺利些,请大家

尽早填写,如填写不顺利,可以先把相关表格下载下来,在答辩前继续完善网上填写内容)。

第六步:论文与答辩材料递交(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1、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中的“论文与学位进度”里下载并填

写表格“Z2、Z3、Z4、Z5、Z6”,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承担了研究课题的,请下载并

写Z7。

    2、请在11月21日至26日提交四本论文和答辩材料到MPA中心。

    3、以上各项都完成的同学,MPA中心会安排参加答辩,答辩分组将在11月28日公布于

MPA网站。

第七步:网上提交论文

    答辩通过的同学须在答辩结束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网址:校图书馆主页右下角

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或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我的论文”

---“图书馆论文上传”。

第八步:提交论文最终稿

    答辩通过的同学,请在12月14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稿发至MPA论文专用信箱。并在答

辩结束后一周内向中心递交4本论文(抽中盲审的同学需多打印一本,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附件一:论文及答辩材料相关工作

(一)论文排版及打印

    1、请按规定格式编排论文,请到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或教学系统下载论文写作规范

文件,也可到MPA网站(http://spea.shufe.edu.cn/structure/mpa/jyjx/jyjxnr_59437_1.htm

下载论文范本,如不符合要求,中心不能接受答辩申请。

    2、第一次打印论文请于11月26日前提交四本到中心办公室,用于评阅与答辩,封面不

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页和个人简历,

    3、第二次打印论文请于12月14日前提交四本到中心办公室,作为论文最终稿,应包含个

人及导师完整信息。

    4、抽中盲审的同学在第二次打印论文时应多提交一本论文用于盲审,封面不要有个人及

指导教师信息,致谢与个人简历都不要有出现个人及导师名字。

    5、在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的同学,请在提交论文与相关表格时把论文原件与复印件一并

带来。MPA中心教务秘书核实后在Z7上盖章确认,并装入档案袋。

    6、论文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到中心委托的文印社(湘安文印)打印。

    湘安文印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10383

    Email:  zengxlan826@163.com

    QQ:   331876156

    地址:政立路800号

    账号:10011486090248233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川支行

    户名:上海市杨浦区湘安文印社

    与文印社联系时,请注明是上海财经大学MPA中心学生并告知学号,论文制作费由个人

直接付给文印社,论文打印完成后由文印社统一送到中心。

    注意,请于截至日期前一日发送论文给文印社,以便有时间打印装订。

(二)答辩材料

    1、相关表格要求:

    Z2、论文评阅书及自评表(2份):学生本人填写学位论文自评表。

    Z3、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生本人填写1、申请书和2、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习情况汇

报,贴一寸照片;请导师填写3、导师、院(系所)对申请人申请学位的意见。

    Z4、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分暨表决票(3份),学生填写好姓名及论文

题目。

    Z5、论文答辩决议书(学生本人签名)与会议记录(1份)。

    Z6、硕士授予学位信息表(1份):学生填好信息,贴好一寸照片。

    另外,抽中盲审的同学还需递交“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3份),需导师

签名。

    2、递交方法:

    请务必把相关表格在11月26日17:00前提交到MPA中心。如未按期提交,将无法安排答辩。

    Z3表格及盲审表需导师签字,可快递给指导教师,请指导老师签字后于11月26日17:00前

转交给中心,或将导师签好字的材料直接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附件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注意事项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抽查,未上网登陆者视论文

抽查不合格。

    1、论文抽检

    可以参加2012年12月8日论文答辩的同学,中心将盲检号发至每位同学的邮箱,由本人上

网进行抽检。论文双盲抽检登录网站: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 非教科网

用户请登陆lwms.seei.edu.sh.cn。

    盲审被抽中者请于11月26日前电话或email告知MPA教育中心

    电话:021-65447140

    Email:  shufempa@yahoo.cn

    2、论文送审 

    被抽中者,须进入“教科网用户请登陆lwms.seei.shec.edu.cn;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

lwms.seei.edu.sh.cn”下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共下载3份,导师必须签

名),表格可以同其他答辩材料一起交到中心,一本盲审论文与另外四本论文最终稿一起,

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交到MPA中心,MPA中心代向研究生院递交相关盲审材料。

    3、结果查询

    论文被送检者可在答辩结束后两个月左右登陆盲审网站,输入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即可查询评审结果。

    4、暂停发放被抽中者的学位证书

    由于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本次双盲评审的结果尚未获得,为了保证双盲评审制度

的有效性,对于被抽中双盲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其学位证书暂时由研究生院保管,待学位论

文通过盲审后发放;否则,须修改完成后再行发放。

 

附件三:学位证书照片

    如有同学未在学校参加过学位照的拍摄,请在答辩前,前往上海各高校指定数码馆拍摄

学位证书专用照片,以免耽误学位证书的制作。拍照时务必着装整齐、正式,带好身份证、

学生证或学员证和现金10元。

    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3室 (近中山西路)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将已有的数码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

邮箱service@spring-pic.com,照片可能会因为后期处理,效果和原照有所差别。

请及时把照片制作款(10元)汇入:

    方法一:银行汇款

          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75536-11000451070801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

   方法二:邮局汇款(或挂号信)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1606室

           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马太红  收    邮编:200235

    (以上均需在附言中注明学校、学号及姓名)

    如您已付款,请把收款收据号告知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请在3-7天内上网站

www.spring-pic.com查询及核对信息。

    联系电话:021-64682836—803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9-11

 

 

Tel: +86 021 65908896

Email: mpa@mail.shufe.edu.cn

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203室

© 版权所有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