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暨参加全国MPA教指委案例大赛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297

各位同学:

根据校研究生院提高MPA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质量的要求,结合全国MPA教指委近日下发“关于举办‘案例中心杯’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通知”,经学院讨论并报学校研究生院通过,我院拟采取相应的举措。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7级学员开始,个人培养计划中的“社会实践报告”改为“社会实践案例报告”,其具体实施方式是:(1)将社会实践报告与案例报告撰写合二为一,要求每位同学必须独立或参与团队合作撰写并按时提交“社会实践案例报告”,经审核通过方能获得培养计划的2学分;(2)报告必须兼具体现社会实践报告与案例报告的规范;(3)报告撰写字数标准为每个人不得少于3000字;(4)团队合作案例报告必须有指导老师,报告的工作量分配必须经个人签字确认后由指导老师认定。

 

2、时间节点:(1)报告正文提交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2)参加案例大赛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30日,案例大赛以3-5人团队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案例报告题目,自拟题目需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或由导师指定题目;(3)案例大赛报名成功的团队于2021年1月10日前提交300—500字的案例报告摘要。

 

3、学校鼓励各位同学积极参加案例大赛,拟提高参加案例大赛师生的资助及获奖奖励力度。(1)学院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报名参赛案例进行预审,凡经学院预审通过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MPA案例大赛正式比赛的案例团队,均给予3000元启动经费资助,并在奖学金评定时给予加分;(2)对获得大赛前100强及更高名次的案例团队,均单独给予奖励,同时向学校及研究生院案例中心申请配套奖金,奖励金额以启动金额为基准按名次逐级追加,并且在奖学金评定时给予更高加分。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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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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