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浏览次数:156

1.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7日

  报到时间:8:00-8:45   武川路111号第四教学楼4101教室

  笔试时间:9:00-10:00,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

  笔试地点:4101、4102、4103、4104教室,详情见现场“笔试分组名单”,笔试请按指定座位就座;

  面试时间:13:00-17:00凤凰楼内各教室,详情见现场“面试分组名单”;

附面试流程图:

2.资格审查时间为10:00-12:00,在凤凰楼302室,请复试考生带好相关材料按时前往,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例如军官证)原件;

  (2)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专升本需同时提交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

3.复试考生请于13:00前到凤凰楼302室等候面试。候考的考生可在候考室内做准备,但请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

4.复试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复试工作人员,遵守复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5.复试考生按分组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将以下材料交给复试秘书,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例如军官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张(正反面需印在一页纸上);

  (2)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张(专升本需同时提交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复印件);

  (3)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1张 (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人事部门红章或公章,或由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并加盖档案馆红章);

  (4)有职称职务者的请提供相关证明:职称证(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职务证明(须任职单位加盖公章);

  (5)工作中所获县级政府以上颁发的荣誉,请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6)如有证明本人能力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或其他形式的成果,也可制作一览表,并附证明材料。

  下一位复试考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提前5分钟在考场外安静等候。

6.复试答题期间,复试考生应该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听从面试考官指示,按要求回答,英语面试5分钟,由面试专家直接提问,综合能力面试15分钟,从题库中抽取3题,自选2题进行回答,总共20分钟。

7.复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回到休息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接触,不得与未复试人员接触。违者取消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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