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教育中心在2014级在职MPA研究生中间评选奖学金,主要评定方法参照了《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在此基础上根据MPA研究生都是在职生的情况对评分标准略微作了调整。
综合评定总分满分100分,其中课程成绩占85%,德育情况占10%,综合评定情况占5%,具体如下:
1. 课程成绩:
从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内导出所有学生的课程成绩,把每个学生所有课程的成绩计算平均分,按85%计入评定总分;
2. 德育情况:
在上海、绍兴、温州三个班内,由每位学生对同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和“互动情况”进行打分,每一项都以100分为满分,以10%的比例计入评定总分。
3. 综合评定情况:
主要采取加分原则,有则加分,上限5分,所获荣誉与科研成果等必须是从入学至2015年3月1日期间。
可以加分的范围分为社会工作和科研情况两部分:
社会工作:包括担任班委、获得单位先进工作者等,每获得一项可加1分;献血加0.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加5分;
科研情况:参加调研报告的编写、发表论文、参与合著书籍,每一项可加1分;
互评表和德育情况表由各班的班主任负责给学生填写并收取获奖和科研材料,最后将每班的材料和表格收齐,统计互评的平均分和检查综合评定材料分再加上每位学生的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得出综合评定总分并排名。
制定奖学金评定办法时考虑上海(非税务)、上海税务、嘉兴、如东4个班的学生人数比例大约是1:11:6:4,因此决定奖学金按班级分配为上海(非税务)1人、上海税务11人、嘉兴6人、如东5人,共23人。
根据综合评定总分排名,建议2014级在职MPA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如下:
一等奖:
| 嘉兴 | 2014252013 | 沈丽娜 |
| 如东 | 2014252050 | 张建虹 |
| 税务 | 2014252071 | 林珊珊 |
| 税务 | 2014252079 | 宋盼 |
二等奖:
| 嘉兴 | 2014252028 | 周佳燕 |
| 嘉兴 | 2014252027 | 张鑫峰 |
| 如东 | 2014252032 | 樊荣 |
| 如东 | 2014252039 | 沈利娟 |
| 税务 | 2014252059 | 陈佳雯 |
| 税务 | 2014252067 | 何晓怡 |
| 税务 | 2014252080 | 汤璇娜 |
| 税务 | 2014252092 | 肖金 |
| 税务 | 2014252094 | 徐婷婷 |
三等奖:
| 嘉兴 | 2014252017 | 文纪丽 |
| 嘉兴 | 2014252014 | 盛抒东 |
| 嘉兴 | 2014252029 | 朱冰伟 |
| 如东 | 2014252046 | 吴璇 |
| 如东 | 2014252047 | 徐管均 |
| 上海 | 2014252057 | 周颖 |
| 税务 | 2014252061 | 窦永慧 |
| 税务 | 2014252085 | 王盈 |
| 税务 | 2014252100 | 杨晓嫣 |
| 税务 | 2014252108 | 张莺 |
以上是MPA教育中心对2014级在职MPA研究生进行奖学金评定的方法和结果的情况,如有异义请向MPA中心提出,公示期为15天。
MPA教育中心
201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