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9-22 浏览次数:158

上海财经大学

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上海财经大学(SUFE)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公共服务价值观,掌握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卓越公共管理人才。探索真理,促进公共管理知识创造和知识传播。致力于发挥多学科特别是财经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开展公共管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崇尚学术自由,推动学术进步。匡时济民,参与公共服务,引领社会发展。致力于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指标与报考条件

1、招生指标:50人。

2、报考条件:

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不接受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报考。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6年9月1日。

三、报名与考试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上海财经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

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

2.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

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试: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两门课程均为全国联考。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100分)与专业背景及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满分150分)。

四、资格审查与体检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均须与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

六、培养方式

学制二年半(接受委托培养,不转档案);课程讲授主要安排在周末。完成全部学业并课程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总计为伍万捌仟元整,分两次交付,每次交付贰万玖仟元整。

八、奖助学金

   MPA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每年级奖励20%的同学。同时,还对MPA参加学院推荐的公共管理学类学术活动、海外进修予以部分资助。

九、其他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shufe.edu.cn/Index.aspx ;

上财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shufe.edu.cn/Default.aspx;

上财MPA教育中心电话:021-65447140、65908896;

上财MPA邮箱地址:mpa@mail.shufe.edu.cn

上财MPA办公地址:上海市武川路111号凤凰楼101室。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5年9月15日

 

Tel: +86 021 65908896

Email: mpa@mail.shufe.edu.cn

地址:上海市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凤凰楼201室

© 版权所有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